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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农业部农村经营体制和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本网络信息事务局于2月2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业部农村经营体制和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在回答家庭农场土地转移问题时,张红宇强调,土地转移是“非粮食化”、“非农化”,与家庭农场本身没有必然关系,耕地转移到任何主体都不能“非农化”,这一政策是坚定不移的。

“农业部:耕地流转到哪个主体都不能非农化”

他说,无论土地流向商工会还是大户、合作社,土地非农化在政策上都有确定要求,也需要注意法律禁止耕地“非农化”,抑制“非粮食化”问题。 中国耕地资源匮乏,要处理13亿6000万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中国各级政府,包括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重大问题,耕地转移到任何主体都不能“非农化”。 这个政策是坚定不移的。

“农业部:耕地流转到哪个主体都不能非农化”

据介绍,我国承包农户规模小,大部分需要迁出土地,而且承包农户资金实力薄弱。 另外,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是一个漫长而缓慢的过程,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支持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也是通行的惯例。 农业部表示,在吸引土地有序流动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和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

“农业部:耕地流转到哪个主体都不能非农化”

张红宇强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形成适度规模的经营。 总体来说,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是无论从事什么产业,都要重复土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户承包权,盘活土地经营权,这是大势所趋,也是必须牢牢把握的方向。 从长期来看,最根本的措施是赋予家庭农场这个真正的农地经营者稳定的土地经营权。

“农业部:耕地流转到哪个主体都不能非农化”

据悉,农业部2月2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工作,保证土地转移规范有序进行。 通知指出,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体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观察的问题,有些地方单方面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通过行政命令制定指标、制定任务、加快速度,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 一个地方要盲目引进工商资本长期、大面积租赁和农户承包地经营,加剧土地“非粮化”、“非农化”,并高度重视。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农业部:耕地流转到哪个主体都不能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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