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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上海2月19日报道,媒体专播《新闻网事》记者潘清表示,“816光大乌龙事件”原本已从公众视线中消失,但当事人之一杨剑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控告,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目前,该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光大乌龙事情”再升温 “喊冤”可做监管试金石”

杨剑波多次认为:“误票交易被认定为内部消息,显然监管层犯了错误。” 目前,对于大证券的错误名单是否为内幕新闻、套期保值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内幕交易,业界确实存在一定的分歧。

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型指数基金止赎套利交易时出现手续失误,实际成交72.7亿元,a股市场发生交易。 这件事被誉为“中国股市史上最大的乌龙”。

证券巨头随后在股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最终被判定为“内幕交易”。 如果在光大证券收到巨额罚单,包括当时的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在内的4名负责人将受到罚款和终身禁止进入市场。

各说各的,而且这个事件把“对监管者的监管”问题纳入公众的视野,它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有意义,甚至超越了事件本身。

“套利没有谋利的主观目的,不是内幕交易”

19日,杨剑波在与总公司“新闻网事”记者进行独家对话时表示,“光大证券的误导性交易在中国证券市场首次出现。 相关法律和规章确定了这条交易新闻是否属于内幕新闻,没有明确定义。 从这个角度来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法律法规循环条款的解释超出了法定权限,违背了法条的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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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提交的两份行政起诉书中,杨剑波分别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禁止进入市场决定书》。

杨剑波在诉状中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内幕新闻工作者只有‘利用’内幕新闻,从事证券和期货交易,才构成内幕新闻交易行为。 证券上午对个别交易的套期保值措施是“基于市场中性战略型投资交易原理的常规必然操作”,既没有“利用”个别交易的新闻,也没有谋利的主观目的,不应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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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剑波看来,“光大事件”与知名法国兴业集团交易员的重大交易诈骗、头寸造假事件相似。 另一方面,在法兴事件中,法国兴业集团花了两天时间核查事实,核实首付,告知相关监管部门后,花了三天时间紧急平仓,然后宣布停职,公布了事实和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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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证券提前发布错误名单和套期保值新闻,不仅自身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客观上也会引导投资者在期指市场空出头,从而大大加剧市场波动。 ”杨剑波说。

各方的迅速反应具有代表性

针对杨剑波的“告口”行为,光大证券方面向媒体表示,由于杨剑波已从企业离职,其言论纯属个人言论,不代表企业意图。

19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官方推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表示:“杨剑波对本所的说法有很多不实之处。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本所根据有关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交事实和证据资料。 ”

在上周五举行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信息发言人张晓军只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观察了相关报道,没有其他评论。 另外,一家知名门户网站对此事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有6成以上的读者对杨表示同情,但大多数读者认为杨在这次诉讼中没什么胜算。

““光大乌龙事情”再升温 “喊冤”可做监管试金石”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副教授陈彦科表示,光大证券乌龙操作后,光大实际了解市场情况将受益,符合其实际情况、重要性和未公开性两个标准将被认定为内幕新闻。 但是,以往的内部新闻将企业自身的价值放在首位,此次证券监管委员会对光证券的处罚意味着,今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也有可能成为内部新闻。 由此可见,“光大内幕交易处罚”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光大乌龙事情”再升温 “喊冤”可做监管试金石”

事实上,“光大事件”也反映了困扰中国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弊端,如缺乏内部控制、监管不健全、交易制度不对称、中小投资者维权困难等。 作为该事件的后续,杨剑波“喊冤”可以说是股市监管的“试金石”。

如何实现对监管者自身比较有效的监管,如何建立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追究机制,也是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空”白区”。 (参加采录)赵晓辉、刘开雄(他) ( ) ) ) ( ) ) ) ( ) ) ) ) ) (如: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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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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